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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体育 沙河街简韩服饰服装店(个体工商户) 裁决书公告送达(穗天劳人仲案〔2025〕1576号)

发表时间:2025-04-08 10:54:22 信息来源:OB体育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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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体育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OB体育 沙河街简韩服饰服装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申请人洪丽娜诉被申请人OB体育 沙河街简韩服饰服装店(个体工商户)劳动争议案(穗天劳人仲案〔2025〕1576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无法与你店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店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2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2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8176.24元;

  三、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22日期间的工资差额517.24元;

  四、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931元;

  五、驳回申请人本案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OB体育-OB体育官网 门户网站公告。你店可到OB体育 石牌东路117号三楼308室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联系人:刘春慧,电话:020-87589958);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OB体育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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