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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6〕114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6〕504号)
发表时间:2026-03-06 11:10:01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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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捷棠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恒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林泽武、何加民、刘清荣、罗庆和:
经查明,广州捷棠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恒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捷棠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恒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4月25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OB体育
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6〕11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OB体育
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6〕114号--OB体育
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捷棠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恒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63346199E)、林泽武、何加民、刘清荣、罗庆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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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
2026年3月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6〕504号--OB体育
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6〕114号)的公告(广州捷棠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恒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林泽武、何加民、刘清荣、罗庆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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