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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体育 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99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753号)

发表时间:2025-06-10 15:39:48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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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热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宇同商贸有限公司、杨艳:

  经查明,广州热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宇同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6日设立(开业)登记时隐瞒申请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存在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我局拟撤销广州热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广州宇同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OB体育 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9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OB体育 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99号--OB体育 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热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TC5U1K)、广州宇同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TC5X65)、杨艳).pdf

      OB体育 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753号--OB体育 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99号)的公告(广州热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宇同商贸有限公司、杨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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