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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住建园绿许准【2023】32号审批后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05-22 16:25:20 信息来源:区住建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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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机关于2023年5月22日受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许可内容

  因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天河东站2号出入口建设及交通疏解需要,同意临时占用OB体育 天河北路550号帝景苑小区对出绿地42.5平方米,迁移大王椰子2株(胸径30-35厘米)、小叶榄仁1株(胸径35厘米)、细叶榕3株(胸径32-35厘米)。临时占用绿地期限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3日,工程建设完成后按规定复绿。树木迁移应按迁移方案实施,迁移至白云区太和镇白山村苗场假植,待工程结束后回迁。

  二、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施工(我局现场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

  2.应做好围蔽后方可进行绿化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工程建设期间应保持工地围蔽外围干净、整洁。

  3.树木迁移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实施,根据树种采取相应的修剪方式,尽可能保留树冠,避免过度修剪。绿化处理过程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划定保护作业区,确保作业安全。

  4.申请单位于树木迁移完成后十五日内按照广州市公共绿地迁移树木管理制度制作《树木迁移档案表》包括迁移数量、树种等情况报送我局,严格落实后续养护工作,确保成活率。

  5.树木迁移一年内未成活或者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补植相应的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6.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当在临时占用绿地许可期限届满三十日前申请。

  7.因绿化处理和绿地占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处理。

  三、现场公示

  施工前,请联系我局现场监管联系人(叶达贤13590555518)领取施工告示牌,须将施工告示牌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前三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OB体育 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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